招标信息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章丘等站采购集成充电柜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03
一、采购条件

淄博车务段现就淄博车务段章丘等站采购集成充电柜项目进行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报价。

二、采购内容

各站采购明细

序号

车站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章丘站

集成充电柜

1

 

2

东风站

集成充电柜

2

 

3

南定站

集成充电柜

1

 

4

杜科站

集成充电柜

1

 

5

博兴站

集成充电柜

1

 

6

史口站

集成充电柜

1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报价人货款结算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报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3.4报价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5报价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7质量保证期2年;需满足使用要求。

3.8报价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9生产厂家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维修能力和售后维修人员配备,需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履行“三包”要求;在铁路行业有相关项目的成熟应用经验;近三年此生产厂家同类产品未有国铁集团不合格产品记录。

3.10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包含本项目物资经营范围;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不得为被国铁集团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单位;供应商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技术条件

4.1要求柜体尺寸≥1100*465*1700MM,显示屏为≥7英寸的彩色触摸屏至于柜体正面正上方,输出总功率≥6KW,防护等级高于IP54,可在0℃~+60℃的环境下正常工作。

4.2柜体需采用双层厚度≥2.0mm的优质冷轧钢板,具备抗冲击性和抗变形能力。

4.3采用双重防护结构设计,内外壳使用精细的焊接工艺,实现无缝接合;且无毒环保;如遇火灾,要求柜体能够维持 30 分钟以上的防火隔离,为应急处置提供时间。

充电层数:4层,每层PDU工业级16位国标插座,最大2500瓦负荷。自动散热排风,漏电保护,气溶胶灭火,透视门。

4.4要求产品具备双模通信功能,支持 4G网络 +RS485有线通讯。

4.5定时充电界面,可自行控制最大5路充电端口,每层充电时间独立设定。

4.6要求设备具有语音导航功能,可全流程操作提示及故障播报。

4.7设备需具备坚实的安全防护体系。可实现三重报警机制,包含高温声光报警+语音报警+平台推送报警;内含智能温控系统,支持温度阈值联动风扇启停,且实现10°-70℃可调;具备多通道监测功能。

4.8要求设备具有两种及以上充电模式。自动模式可按预设时间策略自动分配充电任务,支持优先级调度;手动模式可实现按需选择单元独立启停充电,支持自定义充电时长。

4.9设备需满足个性化区域架构定制功能。支持树状层级创建,数据按区域隔离;添加设备时强制关联所属区域,确保权限边界清晰。

4.10要求设备实现可预设角色差异化管理权限功能。

4.11设备需具备日志记录功能,可完整追踪用户登录、配置修改、报警处理等行为。

4.12要求设备具有防误删功能,删除用户时需二次确认,支持管理员从备份恢复误删账户,避免由误操作导致的数据丢失。

4.13设备需具备远程反控功能,支持后台操作充电启停/参数设置。

可实时监控,支持手机APP/PC端同步查看充电曲线;出现异常状态可实现自动地理围栏报警。

4.14要求设备后台可记录存储2月以上的充电日志

4.15需提供证书资料:ISO三体系证书,厂家授权书,防火防爆检测证书。

五、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6月3日16:30时 至 2025年6月6日17: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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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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