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改扩建工程ZT6标项目路面施工设备招标租赁(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2025-06-04
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租赁设备品种有水稳摊铺机(摊铺宽度9.5m松铺厚度26cm)2台、沥青摊铺机(摊铺宽度12.5m、水稳松铺厚度26cm、带3m伸缩熨平板)2台、水稳/沥青摊铺机(摊铺宽度9米、全伸缩熨平板)1台、单钢轮振动压路机(22吨双驱全液压)1台、单钢轮振动压路机(26吨双驱全液压)1台、双钢轮振动压路机(13吨(进口))6台、胶轮压路机(30吨(9轮))4台、小型双钢轮压路机(3吨)1台,招标设备用于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ZT6标段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地点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采购资金来源于项目建设资金,租赁设备招标条件已具备。

2.招标租赁设备包件划分
见本公告附件《招标设备包件清单》。


附表1:招标设备包件清单

招标租赁设备包件清单

序号

包件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租赁期限(单台/月

投标保证金(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

LMSB-0 1

水稳摊铺机

摊铺宽度9.5m松铺厚度26c m

2

7

1

3.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符合设备租赁经营范围,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出厂年限5年以内,具有履行租赁设备合同的能力。

3.4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械设备操作、维修保养、安全施工能力,租赁商为每台摊铺机、压路机配备双班操作手,操作手具有行业操作证及设备合格证。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沥青摊铺机

摊铺宽度12.5m、水稳松铺厚度26cm、带3m伸缩熨平板

2

7

水稳/沥青摊铺机

摊铺宽度9米、全伸缩熨平板

1

7

单钢轮振动压路机

22吨双驱全液压

1

7

单钢轮振动压路机

26吨双驱全液压

1

7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

13吨(进口)

6

7

胶轮压路机

30吨(9轮)

4

7

小型双钢轮压路机

3吨

1

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本公告附件《招标设备包件清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9日17:00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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