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浙江同安后宅项目零星劳务招标公告

2025-06-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安区后宅社区发展用地项目,招标人为福建浙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零星劳务班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 本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为 26289.183 ㎡,总建筑面积91506.31 ㎡,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 23988.31 ㎡、地下 2 层,1#楼建筑面积27025.57 ㎡、共 27 层、建筑高度 92.15m,2#楼建筑面积 19507.13 ㎡、共 19层、建筑高度 72.15m,3#楼建筑面积 9177.56 ㎡、建筑高度 23.75m、共 4 层,4#楼建筑面积 11807.74 ㎡、建筑高度 49.65m、共 11 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51013.88 ㎡(整体地下室建筑面积加上与之结构相连的 1#楼建筑面积);最大单跨跨度为 8.95m;最大基坑深度 9.94m。

2.1.2 建设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后宅社区赤坪村,同辉南路与赤坪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2.1.3 建设工期 总工期为930 日历天;零星劳务分项工程自2025年6 月16日至2027年3月25日,总日历天数647。(具体开工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 工作内容:配合塔吊运转、吊装等辅助性用工;临水临电用工;现场劳务合同及专业分包合同以外的配合项目施工所需的零星劳务

2.2.2 分项工期分项工期及开工时间以现场项目经理部通知或任务单为准。分包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进场施工,且对于项目经理部下达的施工指示必须无条件配合(如班组接到通知后未按要求及时进场施工或未按照项目经理部要求的工期时间节点完成施工任务,视同班组违约,则班组应按1万元/天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

2.2.3 质量要求:确保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级优质工程),争创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确保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争创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要求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劳务班组能力。

3.2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班组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3 投标人需合格分供商库内。

3.4 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6 月 4 日 15  时至 2025 年6 月 10 日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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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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