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茂名炼油转型升级聚乙烯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在线微量氧分析仪\0-10ppm1%本安型预处理系统+机柜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炼油转型升级聚乙烯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在线微量氧分析仪0-10ppm 1%本安型预处理系统+机柜,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微量氧分析仪0-10ppm 1%本安型预处理系统+机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茂名炼油转型升级聚乙烯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在线微量氧分析仪0-10ppm 1%本安型预处理系统+机柜

1.000

2

在线微量氧分析仪0-10ppm 1%本安型预处理系统+机柜

1.000

3

在线微量水分析仪0-40ppm 2℃本安型预处理系统+机柜

1.000

4

在线微量水分析仪0-40ppm 2℃本安型预处理系统+机柜

1.000

5

在线微量水分析仪0-40ppm 2℃本安型预处理系统+机柜

1.000

6

在线微量水分析仪0-40ppm 2℃本安型预处理系统+机柜

1.000

7

在线微量水分析仪0-40ppm 2℃本安型预处理系统+机柜

1.000

8

在线微量水分析仪0-40ppm 2℃本安型预处理系统+机柜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在聚烯烃装置中2个业绩,水分析仪每份业绩不少于4套水份分析仪传感器。并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业绩合同总数不得超过5个)。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17.1.1到2021.12.31之间,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及装置名称、产品型号及数量、应用工况、签署盖章页等。合同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均视为无效业绩。卖方投标产品的型号必须与上述提供的业绩中的产品一致或等同。卖方投标的进口产品必须具有原产地商会证明文件。卖方投标的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标文件与本招标文件附件的询价书的工作范围(本目录1.1)、技术规定(本目录2.1)、技术要求(本目录2.3)、投标人技术报价书内容规定(本目录2.4)以及仪表规格书和/或仪表数据表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或在开标前通过招标机构进行澄清确认,最终结果以招标中心澄清发布的内容或评标委员会评定结果为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询价书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6月3日16时0分至2025年6月9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4日8时59分。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4日8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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