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天津石油三次油气回收(膜处理)采购油气回收成套设备膜分离汽油12m3/hVOCS≤10g/m3招标公告
2025-06-0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石油三次油气回收(膜处理)采购油气回收成套设备膜分离汽油12m3/h VOCS≤10g/m3,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油气回收成套设备膜分离汽油12m3/h VOCS≤10g/m3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1 |
天津石油三次油气回收(膜处理)采购 |
/ |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油气回收成套设备膜分离汽油12m3/h VOCS≤10g/m3 |
4.000 |
台 |
2 |
油气回收成套设备膜分离汽油6m3/h VOCS≤10g/m3 |
3.000 |
台 |
3 |
油气回收成套设备膜分离汽油8m3/h VOCS≤10g/m3 |
1.000 |
台 |
4 |
油气回收成套设备膜分离汽油10m3/h VOCS≤10g/m3 |
1.000 |
台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内按需免费为招标人提供设备联网、物联网拓展、环保数据上传、软件升级等服务要求。(2)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和排放如未达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相关标准及要求的,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追责。(3)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所提供三次油气回收设备能连续运行10年以上,免费质保期为整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5年。(4)投标人承诺:所提供产品需具备合法生产资质及质量认证,否则供应商将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设备退货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6月4日16时0分至2025年6月9日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6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6日9时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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