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莫旗百万吨大豆食品粕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4

莫旗百万吨大豆食品粕加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15072

1.招标条件:

莫旗百万吨大豆食品粕加工项目已由莫发改行审字【2025】2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沃丰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京蒙协作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莫旗百万吨大豆食品粕加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小莫丁村

2.3 招标规模及范围:

本项目占地面积 3.9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7 万平方米,新建18万吨低温大豆食品粕生产线及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整个项目的施工、运营。

招标范围: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涉及本项目的总承包管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要求执行。做好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控制,投资控制;做好建设项目的实施策划、采购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协调、项目总结,工程保险等。

(2)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

(3)办理前期及施工过程中的报批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含灰线手续)、质安监手续、人防报建、消防审查等,办理临水临电临排手续及相关设施建设、施工场地临时开口、水土保持、周边设施保护等。所需的各类费用,综合考虑在总报价中(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签订合同的除外)。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权证办理、保修,包括但不限于:五方主体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综合验收,环保、规划、消防、防雷、通水、通电、通讯、城建档案等职能部门的所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土地复核验收、产权证办理,配合审计结算,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

(5)运营期为10年,运营服务内容为建设期咨询服务、运营期服务。项目建成后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沃丰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监督管理。

2.4招标控制价:139759659.29元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运营期为10年。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施工单位: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  

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本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五大员必须在岗履职。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运营单位:具有运营能力的企业;

3.2 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2022年1月1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新成立的企业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财务状况自行提供)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承揽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5其他要求:

1、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2、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五大员均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有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和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无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要求: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且符合本项目资质,具备相同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应当指定牵头人, 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授权委托书。

5、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分别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及运营工作。

6、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业绩,业绩得分可累加(如果联合体双方提供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同一个业绩,不累计加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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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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