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水利工程质安监及工程管护监管第三方委托服务采购公告

2025-06-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购买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专项项目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 

采购需求:

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购买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专项项目咨询服务项目,为确保政策性资金争取工作的有效开展,精准把握政策导向,优化项目申报材料,降低项目风险,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做出更大贡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时间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推进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服务类。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6 09: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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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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