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2027年校园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4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2027年校园卡采购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4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拟中标1名投标人,中标份额100%.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2027年校园卡采购项目所需的相关产品及服务。主要包含13.56M(4G)-二合一复合卡、翼校通-M1白卡、普通UIM卡-校园卡等。

交货地点:河北省12个地市(含雄安)。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1

电信卡

/

/

全省

投标人接到供货通知或接到制卡数据之日起14日内交至招标人指定地址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 1: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 投标人须承诺具有在中国电信集约卡管系统制作数据的资格,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不能满足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1.7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5年06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5年06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5年06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累计含税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校园卡制作类实施经验。
   2.3.4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1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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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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