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兴埠旧村改造项目1B(8号、11-13号楼及地库)地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对宜兴埠旧村改造项目1B(8号、11-13号楼及地库)地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天津市顺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控制价约6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 天津市顺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宜兴埠旧村改造项目1B(8号、11-13号楼及地库)地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本次招标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0790.88平米。其中住宅面积:25948.88平米,地库面积14300平米,配建面积542平米,招标范围:宜兴埠旧村改造项目1B(8号、11-13号楼及地库)地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特别说明:招标阶段的总承包工程(包含桩基)已招标完成并签订合同,桩基施工完停工约一年,本次招标范围为把原总包单位已施工部分做完结算后重新调整总包工程招标清单及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60万元整。

2.2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宜兴埠旧村改造项目1B(8号、11-13号楼及地库)地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本次招标控制价:60万元。

2.4 服务周期:自开工起至竣工验收完毕。实际服务周期以甲方最终确定的书面文件为准。

2.5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质及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符合相关经营范围)在有效期内,投标人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旧)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新)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并提供本单位社保关系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全部作废标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单位自述母子公司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到的为准。网址为: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取相关信息时只需打印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和分支机构信息四项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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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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