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SEI-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PE6台在线色谱分析仪国际(1)招标公告

2025-06-04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SEI-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PE6台在线色谱分析仪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落实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SEI-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PE6台在线色谱分析仪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广东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PE在线色谱分析仪 6 台 详见技术标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须为生产商或集成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要提供此标段投标产品的生产/集成设备、生产/集成场地照片及人员配置花名册。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的色谱仪主机(或检测器、系统控制软件等)非自主研发生产,但具备为本次标的提供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证明),则视为集成商,集成商需另提供所色谱仪主机(或检测器、系统控制软件等)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长期(一年以上)直接授权,授权文件授权链条完整有效,授权销售范围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授权有效期应包含本项目投标产品交货期;制造商同一集团下的贸易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视同制造商。
2.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在聚烯烃装置或类似工况中3个业绩(单个业绩不少于4台)。并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业绩合同总数不得超过4个)。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17.1.1到2021.12.31之间,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及装置名称、产品型号及数量、应用工况、签署盖章页等。合同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均视为无效业绩。卖方投标产品的型号必须与上述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中的产品一致或等同。
3.如集成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需同时提供投标人集成同型号产品近3年内(2022年-2024年)总数不少于3份的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及FAT报告(合同必须同时提供投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和投标人与最终用户或最终用户委托方签订的销售合同,需明确产品品牌及型号)。
4.卖方必须提供防爆电子式仪表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 NEPSI、CQST 和 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 等。色谱分析仪需为本体防爆,本体防爆指色谱仪整机(含柱箱及控制单元)均需满足防爆设计,禁止采用加装防爆外壳而内部电气设备非防爆的防爆形式。
5.其他要求详见第八章和投标资料表。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06-0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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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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