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珠海市金湾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2027年检验病理外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
1.项目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

2025年-2027年检验(病理)外送服务

1项

50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型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至投标截止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投标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投标函)

(4)具备从事医学检验、检测的资质,提供卫生行政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执业机构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两者为同一法律主体或同一单位的信息或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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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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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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