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虹都名苑9号楼等外立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4
一、招标条件

      本虹都名苑9号楼等外立面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预算为144.3094万元, 招标人为天津市虹都名苑业主大会、 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虹都名苑9号楼等外立面维修工程,维修内容包括:石材保温外墙面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HXJY1110001037112001001虹都名苑9号楼等外立面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HXJY1110001037112001001虹都名苑9号楼等外立面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为本单位职工,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和只在本项目任职加以承诺。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 ,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须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本项目不是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05 09:00:00 --2025-06-11 16: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25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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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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