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安灌区(一期)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025-06-04项目名称:吉林省大安灌区(一期)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万元
最高限价:91万元
采购需求:编制吉林省大安灌区(一期)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等
服务地点:大安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招标活动对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的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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