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14102820250605FS003-01),已由吉行政审批发〔2024〕209号、吉行政审批发〔2025〕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外,其余申请县财政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吉县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吉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拟建全民健身中心1#馆,总建筑面积2104.01㎡,其中包括篮球场、网球场、卫生间、浴室等,另外建设设备用房、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房等附属设施工程,场馆占地面积0.21公顷(合3.16亩)。
主要建设内容:1#馆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5.7m,室内外高差1.2m,建筑面积1904.05㎡。篮球、网球运动场地分布于场馆两侧,篮球场长32m、宽19m,场地面积601.60㎡;网球场长36.6m、宽18.3m,场地面积669.19㎡;包含卫生间2间、浴室2间、更衣室2间、配电室1间、附属管理用房库房各一间等;设备用房地上一层,层高为4.2m,建筑面积199.96㎡,包含消防水池泵房1间、柴油发电机房1间、变配电房1间。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为吉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3本工程建设地点:吉县车城乡兰家河社区。
2.4招标控制价:12118223.66元。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吉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3.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5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11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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