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临港新片区机场南片区JCI-01单元C09街坊C09-01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咨询费招标公告

2025-06-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机场南片区JCI-01单元C09街坊C09-01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咨询费。

2.项目编号:ZRY(登录后查看)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根据2025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安排,该项目已纳入上海市级专项债券储备项目,预计2025年6月启动发行工作。根据专项债券发行相关规定,财政处需研究项目融资平衡方案,并委托专业机构出具相关咨询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财务评价报告和项目法律意见书(具体采购内容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包件一:

项目编号:ZRYH-cs-2025-0202-1;

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机场南片区JCI-01单元C09街坊C09-01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咨询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包件二:

项目编号:ZRYH-cs-2025-0202-2;

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机场南片区JCI-01单元C09街坊C09-01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咨询费—出具项目财务评价报告;

包件三:项目编号:ZRYH-cs-2025-0202-3;

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机场南片区JCI-01单元C09街坊C09-01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咨询费—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

4.服务地址:临港新片区。

5.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交付成果资料。

6.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7.采购预算金额(含税):150,000.00元(国库资金:15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包件一:最高限价(含税):5.00万元。

包件二:最高限价(含税):5.00万元。

包件三:最高限价(含税):5.00万元。

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不得各包件对应的最高限价金额,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件一:临港新片区机场南片区JCI-01单元C09街坊C09-01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咨询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响应。

3.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包件二:临港新片区机场南片区JCI-01单元C09街坊C09-01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咨询费—出具项目财务评价报告)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响应。

3.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3.6.供应商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分所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则必须提供总所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总所和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包件三:临港新片区机场南片区JCI-01单元C09街坊C09-01地块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咨询费—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响应。

3.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3.6.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5-06-05至2025-06-11上午 09:00:00-11:30,下午13:00-16:30……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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