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开发2025-2026年单井井口房井位指示牌及防火墙制作安装拆除等服务框架协议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4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项目概况:开发业部负责塔里木油田公司开发井、评价井及部分探井的钻完井业务。若钻井失利,为防止井口油气泄露及避免人员、牲畜调入井口圆井中,须在井口安装盖板及全密闭式井口房;因库车山前、台盆区部分环境敏感区域放喷池周边植被较多,为防止放喷点火时引发植被着火,须使用铁质防火墙;为便于井位寻找,须在道路岔口安装井位指示牌;在井场道路冲毁时,可能需要架设浮桥或制作安装钢板桥,保证作业现场车辆可正常通行;部分重点井须成立甲方项目组,为解决甲方人员前线驻点或重点建设项目现场住宿问题,须临时租赁野营房。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投资。
1.4 招标范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为开发事业部提供以下服务:
1、钢结构制作(铁质防火墙、单井井口房、盖板)及相关配套服务
2、野营房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
3、井位指示牌制作、安装及其他标识/指示牌、LED发光字制作、安装、拆除等服务
4、浮桥及钢板桥制作、安装、拆除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2.2服务地点:开发事业部所辖探区(主要位于新疆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2.3服务质量或服务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扫描件。
●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人员至少一组,每组人员至少包括1名现场负责人和1名安全员。
资料提供形式:(1)人员清单;(2)由政府机构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对应人员的2024年10月-2025年3月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 设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至少1组,且野营房配置能够满足附件2:野营房配置清单的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1)野营房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或自制证明;(2)对野营房配置能够满足附件2:野营房配置清单要求的承诺书。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招标范围内1-4类项目服务业绩中至少2类项目的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施工明细表(有井需写明井数);(2)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3)提供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QHSE要求:(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信誉要求: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资料提供形式:截图或承诺
●其他要求 :
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6月05日08:00:00至2025年06月11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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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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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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