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昌市市控水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包二)招标公告
2025-06-041、项目编号:YCZ(登录后查看)
2、宜昌市市辖区政府采购项目备案书:(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昌市市控水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包二)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18.5万元(其中包一:156.4万元;包二:162.1万元)
6、最高限价:162.1万元
7、采购需求:本包主要为宜都市、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7个行政区内的19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中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24日23: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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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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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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