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舒兰市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裕国至白旗段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4
2、项目名称:舒兰市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裕国至白旗段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项目;

3、预算金额:4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国道饶盖公路裕国至白旗段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按照自然资源部、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完成项目所涉及的用地预审材料的编制、组织和上报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预审组卷及报批、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基本农田补划、现场踏查论证、其它相关资料。直至取得主管部门意见,按时提交成果。

6、项目地点:舒兰市;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上报发改委核准前,项目用地预审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相关意见;

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须供应商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2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1日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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