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下沉井盖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4项目编号:TPA-
项目名称:城区下沉井盖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城区下沉井盖整治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46,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城区下沉井盖整治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0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付款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则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评审: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评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评审。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评审。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评审。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城区下沉井盖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40%(含)以上份额专门面向符合本项目采购标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则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含)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①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②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上述比例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承接方为监狱单位,可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承接方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则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①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②投标人和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上述比例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或承接方为监狱单位,可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或承接方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作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1)如不分包,【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监狱单位,可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福利性单位,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作为评审依据】。2)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①分包意向协议书、②投标人及分包意向协议书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或承接方为监狱单位,可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或承接方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作为评审依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城区下沉井盖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前期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评审。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至 2025年06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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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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