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林草评估项目征集竞争性谈判二次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041.1 采购范围及要求:到矿设备卸车、设备库吊装设备、斜廊皮带更换、大型设备起吊等需使用汽车吊,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使用25t、50t、75t等不同吨位汽车吊,拖运挖掘机往返后山需使用平盘车。
1.2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后服务自行终止。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每月10日前,承租方根据出租方上月设备的实际使用时间按照本技术规格书报价内容中约定单价据实结算,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定标总金额。结算价款经双方确认并经承租方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由出租方开具符合承租方财务部门要求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当月办理挂账后,次月承租方付款全部挂账金额。
1.4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报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3项目经理要求:无。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3.1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自2022年以来具有2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汽车吊租赁服务);
3.2其他人员要求:吊装操作人员具备汽车式起重机操作证书。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6月8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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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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