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江街城区清扫保洁和垃圾分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4项目名称:增江街城区清扫保洁和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74,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增江街城区清扫保洁和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27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清扫服务 |
增江街城区清扫保洁和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274,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增江街城区清扫保洁和垃圾分类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增江街城区清扫保洁和垃圾分类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至 2025年06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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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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