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一期)-智慧停车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4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固镇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一期)-智慧停车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登录后查看)
1.4 招标人:固镇县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固镇县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固镇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一期)-智慧停车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登录后查看)
2.5 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固镇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一期)-智慧停车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固镇货车停车场工程,拟新建1处货车公共停车场,位于三八河与固蚌路交汇处,规划占地约132.8亩,规划新增办公及配套用房约7100平方米,新增货车停车位1000个,建设内容包括场地硬化(含停车位、道路及广场)约77500平方米,绿化约8853平方米,及满足项目使用需求的配套基础设施;(2)公共停车场及路边泊位改造工程,对固镇县13个存量公共停车场进行改造提升,涉及停车位约1169个,路边停车泊位约8466个,建设内容包括周边场地硬化及绿化改造面积约28750平方米及道路交控标志设施设备等满足使用需求的配套基础设施。最终建设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本次招标投资总额(发包金额)为11911.58万元(其中施工工程费11724万元,勘察设计费187.58万元)。
2.8 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420日历天,其中:
(1)勘察设计工期:勘察设计工期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图审合格;
(2)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载明日期开始计算,不超过3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招标范围包含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获取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审查、报批报建,材料设备采购与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周期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具体为:
(1)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及审查、为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勘察工作(包括初勘及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批复、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后期的施工及相关验收配合工作,勘察设计过程中所需进行的一切专家论证、评审、审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材料设施设备及其他纳入本次工程总承包采购范围的材料设施设备等。
(3)施工: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以及负责组织各项验收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工程及资料移交,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
(4)工程管理范围:对工程项目全周期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规划调整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部分调整初步设计内容、总承包商直接施工的工程范围、专业分包范围、暂估材料设备,此不应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不得借此要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10 项目类别:工程
2.11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要求: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须为牵头方人员;②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方人员;②须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以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专业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③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2)业绩:
(1)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满足。
(2)同时满足1)设计和2)施工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满足。
2)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满足。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具有至少1个以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至少1个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身份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
3.1.5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须为牵头方人员;②须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以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专业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③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3.1.6 财务要求:无。
3.1.7 信誉要求:无。
3.1.8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牵头方须为联合体中承担试行施工职责的单位。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职责,承担施工职责的各方须按联合体协议所载施工职责专业划分满足相应专业施工资质要求,同专业按资质等级较低的认定。
(2)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各联合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投标单位或参加其他联合投标单位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6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5日9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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