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长城优品品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5-2027年品牌类雪茄配件等物料制作采购(第二批)招标公告

2025-06-04
一、招标编号:四川

二、项目名称:四川长城优品品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5-2027年品牌类雪茄配件等物料制作采购(第二批)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一)招标内容:四川长城优品品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5-2027年品牌类雪茄配件等物料制作采购(第二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

(二)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三)交货地点:四川长城优品品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全国分发,发运至全国31个省市指定收货地点(含各省一、二级城市),并根据要求送货上门。

(四)标包划分:9个标包。

一标包:多功能雪茄烟灰缸;

二标包:木质开窗版雪茄柜、木质迷你开窗版雪茄柜;

三标包:长城红金四槽烟灰缸(大号)、长城红金四槽烟灰缸(小号);

四标包:长城跑车型烟灰缸;

五标包:长城文创打火机;

六标包:长城亚克力雪茄盒(大号)、长城亚克力雪茄盒(小号);

七标包:雪茄保湿袋(大号)、雪茄保湿袋(小号)。

八标包:长城132打火机。

九标包:长城132烟灰缸。

注: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包进行投标,同时投多个标包的,须按标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可以中标的数量不作限制。

(五)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认可的样品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五、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人需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活动。被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或烟草行业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接受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六、投标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一)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禁入期限内的;

(二)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采购禁入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采购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三)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

(五)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样品制作文件》的时间期限: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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