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市九台区2025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 2025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项目已由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以长九农发【2025】2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九台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 2025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项目 ;

2.2项目编号:CCS2;

2.3招标范围:排水沟工程、灌溉渠系、渠系建筑物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规模:排水沟工程、灌溉渠系、渠系建筑物等;

2.5计划工期: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174日历天;

2.6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3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5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12日16时00分……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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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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