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抗爆外操室完善招标公告

2025-06-04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抗爆外操室完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抗爆外操室完善 己审批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石化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

新建蜡催外操休息室,在炼油厂芳烃半再生装置(停用)原外操室处新建一座蜡催外操休息室,拆除原外操室。新建蜡催外操休息室建东侧为芳烃半再生装置(停用)配电室,建西侧为芳烃半再生装置(停用)办公楼,建南侧为芳烃半再生装置(停用),建北侧为蜡催低压配电室。

新建重催外操休息室.在重催配电室与重催产品精制配电室之间的空地处新建一座重催外操休息室。

在原焦沥车间办公室处新建一座焦化加氢外操休息室,拆除原焦沥车间办公室部分建筑。新建焦化加氢外操休息室建东侧为放水池;建西侧为焦沥车间办公室;建南侧为焦沥车间办公室;建北侧为 80 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

在原二常办公楼处新建一座建南综合外操休息室,拆除原二常办公楼。新建建南综合外操休息室建东侧为二常配电室;建西侧为 PX 罐区储罐;建南侧为 150 万吨/年重油催化装置仪表钳工工作间;建北侧为 250 万吨/年常减压装置。

新建干柜、烷基化外操休息室,在三化水中和池建西北侧空地处新建一座干柜、烷基化外操休息室。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依据《建筑物抗爆评估报告》进行相关设计,新建5座外操休息室,分别是:新建蜡催外操休息室,包括100 万吨/年蜡油催化装置、40 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外操休息室;新建重催外操休息室;新建焦化加氢外操休息室,包括120 万吨/年焦化装置、60 万吨/年焦化装置,8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60 万吨/年航煤加氢装置外操休息室;新建建南综合外操休息室,包括250 万吨/年常减压装置、4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1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100 万吨/年污水汽提装置、120 万吨/年污水汽提装置、60 万吨/年汽油改质装置外操休息室;新建干柜、烷基化外操休息室。

2.3计划工期

2025 年 12 月 2 0日工程交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炼油厂抗爆外操室完善》技术标准与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七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人资源库的承包人,类别为“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特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程-一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二级”

必须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选择(显示正常状态),且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或高于此资质。

3.2、业绩要求:

从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揽过已完工类似项目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是指:石油化工行业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需提供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和工程交接证书(或竣工)相关证明文件。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3、2024年度两年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承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

3.4、项目负责人

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扫描件),项目经理至少具有一项已完类似石油化工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合同金额为准),中标后不在乌石化以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质量、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承包商订立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按作业人数的50:1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少于50:1;焊接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少于25:1;主要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及任职能力应满足专业管理要求,主要管理人员不足比例要求的不少于1人。(提供承诺书)

3.5、企业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2)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4)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该项目焊工必须持有双证(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颁发),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焊工高处作业时需同时持有双证与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

注:针对(3)、(4)、(6)条,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以书面形式做出承诺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在签订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虚假隐瞒,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三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3.8、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6 月 4  日 18 时至  2025   年   6月 12 日 23 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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