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甬舟铁路YZSG-1工区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询价公告

2025-06-04
1.询价条件

1.1本项目为新建甬舟铁路PPP项目YZSG-1工区,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0〕21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公司物资管理有关规定,项目中的商品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1.2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新建甬舟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250公里/小时,YZSG-1工区线路范围为DK0+000~DK14+533,上行绕行线YDK0+000~YDK3+010.495,新建线路长14.530公里(另上行绕行线长3.01km),以桥梁施工为主,正线桥梁占线路总长的88.3%。工程中标价(不含代建段)约18.15亿元。工程主要位于鄞州区邱隘镇、北仑区五乡镇、小港街道。

2.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

2.1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询价公告附件1《询价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询价一包一投。

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询价方式。

2.3中标能力限制:无。

3.询价依据

本次询价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2〕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2〕27号);

(7)《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询价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4.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有询价物资生产供应资格的生产商。

4.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2.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或高于最新国家标准。

4.2.4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4.2.5履约信用要求: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获取询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上午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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