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市政公用设施提升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6-04一、招标条件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市政公用设施提升项目一标段,已由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阿高审服发[2025]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市政和金融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招标内容及规模: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荫大道、土尔扈特街、文明路翻新工程。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7、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8、最高限价:4280486.00元。
9、开评标方式:远程异地开评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的该企业的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网查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按给定格式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项目负责人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一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4、信用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名单,投标人可登录“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网址:https://fgw.nmg.gov.cn/xynmg/html/index.html)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文件中。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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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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