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区级配套工程(管线改移工程)(登录后查看),已由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关于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区级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海淀发改(审)〔2025〕132号)),项目资金来源为本项目资金来源:国家预算:0.000000万元,市政府投资:0.000000万元,全民自筹:0.000000万元,利用外资:0.000000万元,银行贷款:0.000000万元,其他投资:0.000000万元,区政府投资:32374.080000万元(出资比例:100%),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 招标人为 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所 ,(登录后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招标类别:施工招标 |
投资额:32374.08万元 |
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规模:河道治理全长10.36公里,总用地面积109.22公顷。建设内容包括水利工程、建筑物工程、桥梁工程、景观工程、巡河路工程、水生态工程、亮化工程、拆除工程、临时工程、管线改移工程及占地补偿工程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S110000A001041354001001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区级配套工程(管线改移工程) |
标段(包)内容:本项目包括多道专业管线改移(或保护)工程:电力管线改移工程、通信管线改移工程、雨污水、中水管线改移工程、国防光缆管线改移工程、液化石油气管线改移工程、自来水管线保护工程。 |
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位于清河(海淀段) |
合同估算价:51189935.6元 |
计划工期:60 |
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 |
其它说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S110000A001041354001001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区级配套工程(管线改移工程) |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施工 资质。 |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拟投入本合同的流动资金不少于/; |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年/月/日)须至少具有/项已完成/施工业绩。 |
(4)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6月27日至2025年06月26日)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 |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
⑧/ |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含更高级别)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本人电子注册证书调用有效期 2025年06月28日,应在计划评标结束日期后,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 |
(7)其他要求: |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②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③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4.招标文件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4日16时30分至2025年06月09日16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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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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