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垃圾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4江苏晶都绿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法人单位)的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海行审备〔2023〕6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现已落实。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垃圾箱采购项目(标段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受招标人东海县南山光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垃圾箱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垃圾箱采购项目),包括240L垃圾桶1000个,3立方勾臂垃圾箱100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清单。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2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控制价:60.8万元,240L垃圾桶1000个,单价188元;3立方勾臂垃圾箱100个,单价4200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本次招标不允许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如是制造商参与投标,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如是经销商参与投标,需提供制造商的品牌授权书。
3.6.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6.2、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6.3、投标人承诺不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设备及材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备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自身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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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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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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