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部平板车租赁服务招标项目项目公告

2025-06-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平板车租赁服务(路面公司)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平板车租赁服务招标项目,平板车应配备专职驾驶员。

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设2个合同包,CLZL1包件的中标单位与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CLZL2包件的中标单位与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金华区域中心签订合同。招标范围如下:

合同包

服务内容

单位

车型

服务期(月)

暂估数量(辆)

服务地点

车辆数量

备注

CLZL1

平板车租赁服务

详见服务要求

3

9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

22辆

德清项目部

详见服务要求

4

8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申苏浙皖项目部

详见服务要求

5

5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

申嘉湖杭项目部

CLZL2

平板车租赁服务

详见服务要求

8

10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

20辆

兰溪基地

详见服务要求

8

10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

浦江基地

(1)项目部名称: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部;地址:浙江省湖州市;

(2)项目部名称: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金华区域中心;地址:浙江省金华市;

2.3服务期:

(1)CLZL1合同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2)CLZL2合同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应的营业执照,且证件需在法定有效期限内,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

(1)CLZL1、CLZL2合同包: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在国内工程项目的平板车运输业绩或平板车租赁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工程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同类产品总量应明晰可辨)。

3.3 其他要求:

(1)针对所投合同包,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车辆规模(具体数量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技术标准及需求》),车辆须附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和保险保单,非投标人自有车辆需提供租赁协议,且车辆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运输能力、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 多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多 个标(参加多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合同包单独下载招标文件、提交疑问及递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 年 6 月 5日 00 时00分至 2025 年 6 月 10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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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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