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JJC
1.2项目名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维修出新工程(明德楼)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272582.65元
1.5最高限价:272582.65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1.6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四部分内容,一是大厅等公共区域吊顶更新;二是 4 根中庭结构柱饰面更新,首层其余柱面保洁;三是大厅和室外台阶防滑地砖更新及增设坡道;四是灯具更新。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应可提升明德楼环境和使用功能。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6合同履行期:2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
2.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原件备查)
(3)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2月-2025 年 05月)任意一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加盖社保缴费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可视为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本工程。
2.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3.1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工作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线上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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