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祥光发电有限公司土建工程第三方检测试验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4已经相关部门核准,招标人为聊城祥光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第三方检测试验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聊城祥光发电有限公司土建工程第三方检测试验技术服务项目
2.1 招标范围及检测范围
全部土建工程第三方检测试验技术服务。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在项目现场组建一个土建工程第三方试验室,配齐相关试验检测仪器和设备,开展现场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工程(包含但不限于#1、#2机组主厂房、汽轮机基座、冷却塔、烟囱、集控楼、电除尘、锅炉补给水、化验楼、灰库、工业废水池、脱硫、输煤系统、厂前区、钢板仓、渣仓、空压机房、渣棚、机务车辆综合楼、火车/汽车卸煤沟、翻车机房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现场检测,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工程现场的实体检测、抽检和复检。不包括桩基成桩检测及复合地基承载力等检测、安装工程等试验项目。
对全厂建筑工程用水、水泥、水泥水化热(大体积)、粉煤灰、砂、碎石、砌块砖、钢筋原材、商品混凝土、二次灌浆料、钢筋机械连接、钢结构焊接缝无损、土工等进行检测(详见第三章技术规范)。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检测项目》所列的检测项目,其他土建工程试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抗冻试验、石子、矿粉、外加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脚手架管、门窗、止水带、保温材料、防水材料、防腐材料、耐火材料等检验试验,均包含在合同固定总价中。检测单位设立的试验室至少应提供(但不局限于)技术规范中要求检测项目,见证取样和检测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取样数量;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必须按照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定取样数量全部检测,且包含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所包含的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围护板工程的检测内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工程现场的实体检测、抽检和复检。超出附件一技术规范的检测项目,如不在投标方资质范围内,由投标方外委检测。
技术服务内容包括:
(1)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的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试验、检测项目。
(2)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检测项目。
(3)根据现场要求的特殊试验、检测项目。
(4)招标人指定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检验项目。
(5)负责对取样、送样、抽样的样品、试件以及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检测试验,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对报告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6)参与本工程中土建工程结构安全,建筑功能的技术评价,参加本工程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仲裁检测工作。
(7)对本工程确保获得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建筑工程和建筑构件、制品提供检测报告。
(8)参与本工程建筑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研究。
(9)为招标人提供有关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的服务与咨询。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一技术规范为准。
2.2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机组168小时试运完成并且所有土建项目及尾工尾项通过能源集团竣工验收。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并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具有: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以及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并且在当地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2投标人三年资产(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3.3 投标人资信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近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3)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 2024 年12月31日止(近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不接受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4)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未列入山东能源集团企业信用异常名录,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签订合同时必须携带原件验证,若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合,取消中标资格。
4.1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起,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火电机组电力建设项目第三方试验室业绩的,可作为评审加分项(具体评分细则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并提供相关的原件彩色证明性材料。此项要求不作为资格否决条件。
4.2投标人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检测上岗证书;
(2)试验检测人员均应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母体机构授权的检测上岗证书。
(3)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对工地试验室运行管理工作和试验检测活动全面负责,授权负责人必须是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委派的正式聘用人员。
(4)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并在母体试验室注册登记,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工地试验室。
(5)试验检测人员持证专业应配置合理,能涵盖工程涉及的专业范围和内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6日起至2025年06月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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