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广元市利州段)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2025-06-041.1本招标项目南河(广元市利州段)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利发改发【2022】2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利发改发【2022】2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渔洞河沿岸生态缓冲带(长8694m,宽度10m,占地面积86940㎡);对荣山镇污水处理站尾水实施深度净化,建设占地面积5000㎡的人工湿地。(一期主要对荣山污水处理站尾水深度净化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太山村河道生态修复和高坑村沿岸河道整治等建设。)
2.3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1资质条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6 月 5 日00时00分至2025年 6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下载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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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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