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GIL限高防撞装置询价公告

2025-06-04
一、询价条件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GIL限高防撞装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

规模:华能太仓电厂位于江苏省太仓市港区浮桥镇,距太仓市中心约24km,距苏州工业园区约43km,厂址北靠长江,南依滨江大道,西毗鹿鸣泾河。电厂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300MW级,二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600MW级,分别于2000年和2006年投入运行。本期工程拟在二期工程西侧扩建2×1000MW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拟定于2023年9月30日开工建设,首台组于2025年6月19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25年6月30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

为保护500kV气体封闭绝缘母线,在项目施工现场五处区域设置限高架,道路限高5.7m,第一处为事故油池南侧A排外道路,跨度11.2m,中间开启式限高架;第二处为生产楼与二期汽机房扩建端之间,跨度10m,中间开启式限高架;第三处为GIL于经二路过路段南侧,跨度9m,固定式限高架;第四处为原水升压泵站南侧道路,跨度8.2m,中间开启式限高架;第五处为升压站门前道路北端,跨度8m,固定式限高架。现场防撞墩设九处。

本项目分两次执行。GIL于经二路过路段限高架以及防撞墩安装工作应于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剩余四处限高架预计于2025年6月进行开始安装,工期3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现场工期的要求无条件服从总工期变更的安排。

本项目采购范围主要包括:五座限高防撞装置及九处防撞墩设的材料、施工及调试等,项目涉及的物资运输、起重、调试、油漆、标识牌主材、辅材及施工均由供应商提供。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1.2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间);

(3)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况;

(4)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或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3.1.3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供应商可于2025年6月4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6月9日上午9:00时期间获取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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