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主校区公共基础电力改造、光谷体育馆配电房电力改造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1.3173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共 1 个项目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编号:WHQD ZC2025-081
(2)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主校区公共基础电力改造、光谷体育馆配电房电力改造项目施工
(3)类别:工程
(4)最高限价:人民币3113173.28元,其中子项一:2025年主校区公共基础电力改造项目最高限价为932000.46元,暂列金为70000.00元(含税);子项二:光谷体育馆配电房电力改造项目最高限价为2181172.82元,暂列金为180000.00元(含税)。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项报价均不得高于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
(5)工程概况:本项目包含2025年主校区公共基础电力改造项目、光谷体育馆配电房电力改造项目2个子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以各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
(7)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
(8)工期:50日历天
(9)质保期:两年,自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10)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供应商响应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磋商响应的相关规定: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后50日历天完成,履约期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认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磋商当日代理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是否存在: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5日 至 2025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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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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