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年产3万吨优质复合脱氧合金及金属压延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6-04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年产3万吨优质复合脱氧合金及金属压延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33113451-fd48-4f2c-9a29-44b29c2a403d

资金来源:

国资%自筹100.0%贷款%外资%33113451-fd48-4f2c-9a29-44b29c2a403d

建设规模:

厂房1栋,为单层丁类厂房,以及场地内外配套道路。项目总建筑面积:4988.0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988.07平方米(厂房计容面积按两倍计算)建筑占地面积:4988.07平方米,建筑密度47.49%,绿地率1.6%,容积率0.95,有10个小车位,2个货车位33113451-fd48-4f2c-9a29-44b29c2a403d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元江县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6-04 2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登录后查看)

备注: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500161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年产3万吨优质复合脱氧合金及金属压延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6-1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6-26 09:00

开标地点:

元江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800.68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年产3万吨优质复合脱氧合金及金属压延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届满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包括:(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工程所需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部分的所有工作任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等,并完成建设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以及总图所涉及的规划完善及协调工作内容。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至工程竣工,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2)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届满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和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工程施工备案、安装、调试、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叁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叁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接本项目的施工任务的单位。具体要求如下所示:(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定证明文件,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具体要求如下所示: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注册类型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如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则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2月至今任意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

/

其他: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不足三个完整会计年的),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二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2月至今任意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单位拟派。②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2月至今任意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且施工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拟派。③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2月至今任意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拟派;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名单中,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的书面声明。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其他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24号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承接施工部分的单位提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6-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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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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