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全院区域视频监控加装、录像机存储扩容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4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全院区域视频监控加装、录像机存储扩容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43560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43560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全院区域视频监控加装、录像机存储扩容改造工程一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贰 ]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同等级别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投标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投标文件提供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5)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投标文件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仅广东省外企业单位提供)。(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2.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 3.如提供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提供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纸质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颁发证书所属省份对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5日  至 2025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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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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