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九龙大道快速路(北外环-东海大道)项目一期工程IV标段边坡、照明及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4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6-25 1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大道快速路(北外环—东海大道)一期工程IV标段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负责承建施工,建设资金已落实。边坡、照明及电力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简介

九龙大道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南起文诚中路,北至龙都北路,全长约11.5Km,标准红线宽43.5-53m,建设标准为城市快速路,高架快速路、地面辅道标准段均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 80km/h,地面主于路设计速度50km/h。

九龙大道快速路(北外环—东海大道)一期工程IV标段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标段起讫里程为K3+475.0~K4+630.0,范围包括高架主线共建段、1#和2#匝道、九龙湖车站1座和地面桥梁1座。桥梁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座主线高架(K3+475.000~K4+630.000)、1#匝道(AK3+473.979~AK3+866.979)、2#匝道(BK3+532.169~BK3+872.169)和1座地面辅道桥,双层桥设计为三柱式、井字型桥墩,高架桥公路与地铁共线,高架桥为双层桥梁,主线共有墩台66座,预制梁313片,现浇简支梁20联,现浇连续梁2联。

2.2 项目地点

项目所在地是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3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暂定总工期240天;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时间为满足招标人进度需求,具体阶段性工期以项目部施工计划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九龙大道快速路(北外环-东海大道)项目一期工程IV标段内的边坡、照明及电力工程施工。

2.5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包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近5年内至少完成1个类似工程业绩。

3.3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生产企业;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供招标人备查。

3.4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及不合格名录之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3持有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分包企业准入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4.1.1领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9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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