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76辆营运客车采购项目(标包2)标包2:11.000米(不含)-12.000米50座纯电动营运客车采购公告
2025-06-04(一)项目编号:CF2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76辆营运客车采购项目
(三)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中标人交付的所有车辆保修期期满。
(四)招标内容及需求:
标包号 |
采购单位 |
货物名称 |
数量(辆) |
整车最高单价限价 (含税,元/辆) |
最高总限价 (含税,元) |
|
1 |
广州祺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800米-11.300米46座纯电动营运客车 |
15 |
820,000.00 |
16,400,000.00 |
|
广州中运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10.800米-11.300米48座纯电动营运客车 |
5 |
||||
2 |
广州粤港澳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11.000米(不含)-12.000米50座纯电动营运客车 |
20 |
800,000.00 |
16,000,000.00 |
|
3 |
广州祺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800米-11.300米46座纯电动营运客车 |
15 |
780,000.00 |
11,700,000.00 |
|
4 |
广州祺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1.500米-12.000米50座柴油营运客车 |
16 |
610,000.00 |
9,760,000.00 |
|
5 |
广州祺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8.500米-9.000米38座柴油营运客车 |
2 |
440,000.00 |
880,000.00 |
|
6 |
广州祺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7.000米-7.500米23座柴油营运客车 |
3 |
310,000.00 |
930,000.00 |
|
合计 |
76 |
/ |
55,670,000.00 |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采购单位配合中标人申领中央及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购车补贴(如有)。实际申领的中央及地方政府购车补贴款(如有)均归采购单位所有。
3.本项目共分6个标包,每个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标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标包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标包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包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4.本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公交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中标人与广州中运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粤港澳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祺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投标人须是国内车辆及底盘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生产制造厂商投标需提供投标产品为自身制造的书面声明;经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投标需提供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相关授权证明文件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授权期限覆盖投标有效期)。生产制造厂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授权专业销售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招标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第4点内容进行评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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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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