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食用农产品及部分普通食品抽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2025年部分普通食品抽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食用农产品及部分普通食品抽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磋商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2(2025年部分普通食品抽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磋商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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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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