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04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244.310000万元(采购包1:211.881096万元;采购包2:32.42890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标包1最高限价为2118810.96元,采购标包2最高限价为324289.04元,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包,采购标包1为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标包2为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消防设施,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标包1为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并交付采购人使用;采购标包2为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标包1:无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标包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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