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省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包1便携式彩超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包1便携式彩超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1(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0(套)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包含3个探头:腹部、浅表、腔内。详见招标文件 2,0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 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6-04至 2025-06-1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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