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鄱阳县节能降碳科学管理能力提升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5项目名称:鄱阳县节能降碳科学管理能力提升示范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4520519.75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5B001423732 |
鄱阳县城市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项目 |
1 |
项 |
50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完成平台建设及测试验收工作,达到运行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3.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30%或以上)比例。4.3.3 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如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 动,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招标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的,均可由 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0:00 至 2025年06月13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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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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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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