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JXT2025-H-G-0022.项目名称:上海海关学院苏州分校校外租车服务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预算:0(万元)5.采购最高限价:0(万元)6.采购需求:(1)1标段:小微型车辆的租赁服务供应商资格(≤11座)(2)2标段:大中型车辆的租赁服务供应商资格(≤53座)注:详见招标文件标段划分及中标原则:公务出行定点租车服务,共计2个标段。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可以按以下要求进行投标: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允许申请标段数: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允许报名标段数:2个;但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各标段按顺序开标。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投标单位的中标标段,当同一投标单位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达到上述规定的中标标段数量时,其余标段投标将自动视为无效投标(评审结束后,如其中某个标段的中标结果因故变化的,仅对该标段的结果进行调整,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结果)。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单位,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与相同标段投标。即只允许其中一个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同时参加的标段全部作无效投标处理。即所有投标均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单位为不合格投标单位,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若上一年度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或中标供应商不按投标承诺、合同条款履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并满足项目采购需求。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一个响应单位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响应价。如果响应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予以拒绝:(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公司;(3)均****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公司;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标段小微型车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2标段大中型车辆资格要求:供应商###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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