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石油焦存储场地环保隐患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2025-06-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石油焦存储场地环保隐患综合治理己审批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本项目将原有的露天储焦场改为封闭储焦场,采用平面网架结构,墙体分三段式,下部为钢筋混泥土、中部为金属板防尘网,上部为彩钢板。屋面铺设彩钢板及透光板,封闭仓所使用的钢结构及屋面铺面材料应选取耐潮湿环境吸氧腐蚀的材料,并按照规范做相应等级的防腐处理,建设面积12500m2,高度21m,设焦堆12座,其中500m3和1100m3各6座,设计储焦量9600m3,各焦炭堆位之间架设 2.0m 高混凝土挡墙用以实现焦炭的堆位物理分割,并配备相应的气体检测、换气、洗车、沉降沥水排污、消防、门禁、视频监控、火灾报警、防雷接闪以及照明等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2项目建设地点及工期: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石油焦场

项目工期:2026年6月30日工程交接。

2.3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石油焦存储场地环保隐患综合治理》发包人要求 ;本项目发包模式采用EPC模式。

2.5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具体详见《炼油厂石油焦存储场地环保隐患综合治理》发包人要求及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材料、构配件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需经相关方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保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资质要求:

一、设计单位作为EPC总承包单位需具备的资质:

(1)设计要求为:设计行业资质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

(2)总承包单位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开标当日查询显示为正常状态)且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或高于此资质。

(3)设计单位EPC总承包需至少负责过一项EPC类似工程(轻钢结构工程)合同金额3000万以上(需提供业绩和合同关键页工程交接竣工证书)。

(4)分包施工单位需具备的资质:至少负责过一项类似工程(轻钢结构工程),项目合同金额3000万以上(需提供承诺书)

(5)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建设注册执业资格证(以注册证书为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项目EPC总承包管理经验。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应为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类似工程规模的钢结构工业厂房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作为总承包,需提供分包单位满足以上资格及业绩要求的承诺书),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在乌石化以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二、施工单位作为EPC总承包单位需具备的资质:

(1)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2)承包单位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开标当日查询显示为正常状态)且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或高于此资质。

(3)具有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以上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单位EPC总承包需至少负责过一项EPC类似工程(轻钢结构工程),合同金额3000万以上。

(5)设计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需具备的资质:需一项类似工程业绩(轻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单位作为总承包,需提供分包单位满足以上资格及业绩要求的承诺书)。

(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为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有类似工程规模的钢结构工业厂房总承包业绩。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钢结构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中标后不在乌石化以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2、业绩要求:投标方近3年(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承担过类似项目(轻钢结构工程)合同金额3000万以上EPC总承包业绩至少1家(EPC业绩需提供合同、工程交接证书、签订的技术协议主要内容复印件(原件备查),应用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并提供联系人的固定联系电话)

3.3、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按作业人数的50:1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少于50:1;焊接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少于25:1;主要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及任职能力应满足专业管理要求,且不少于1人。

3.4、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3.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3.6、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7.财务要求((若有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2023年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承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

3.8.企业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该项目焊工必须持有双证(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颁发)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焊工高处作业时需同时持有焊工与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

(4)EPC总承包单位中标后,须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建筑审核及消防审核工作。

注:针对(2)、(3)、(4)条,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做出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如在签订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虚假隐瞒,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3.9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2 ,应满足要求如下: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10分包要求:允许分包,分包的主要内容(本项目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的施工业务不允许专业工程分包)。

(1)中标单位为设计单位作为EPC总承包单位,则设计工作不允许分包。

(2)中标单位为施工单位作为EPC总承包单位,则项目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6月4日18 时至  2025  年 6月12日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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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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