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峰峰总医院三个院区放射设备及场所检测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05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峰峰总医院三个院区放射设备及场所检测,项目业主为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对三个院区放射性工作场所及放射性装置进行场所及性能检测,并出具卫健部门、环保部门认可的年度检测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采购范围:对三个院区放射性工作场所及放射性装置进行场所及性能检测,并出具卫健部门、环保部门认可的年度检测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项目地点: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1.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出具2025年符合卫健部门年度检测报告1份及符合环保部门年度检测报告1份;2.在合同签订一年后15个工作日出具符合2026年卫健部门年度检测报告1份及符合环保部门年度检测报告1份);

2.5质量标准:1、年度检测报告必须保证符合各级主管单位现行规范文件要求2、能按各级卫健部门及环保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检测过程报告;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2)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甲级资质,其中技术服务范围须具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资质,且具有CMA认证资质;

(3)供应商须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注册(注:需提供页面截图或扫描件信息);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 ;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2年06月01日至今)供应商至少具有一项放射性设备检测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谈判;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6月5日09:00时至2025年6月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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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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