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水稳成品料、河砂项目(第2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51.招标条件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水稳成品料、河砂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水稳成品料、河砂采购项目。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2个合同包,SWCPL包的中标人与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G351东阳周官段施工项目部签订合同,HS包的中标人与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新高速JXSG-2标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且招标范围如下:
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项目部 |
备注 |
SWCPL |
水稳成品料 |
3.5% |
吨 |
45000 |
G351东阳周官段 |
|
4% |
吨 |
25000 |
||||
HS |
河砂 |
中粗 |
吨 |
32000 |
济新2标 |
(1)项目部名称: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G351东阳周官段施工项目部;到货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G351东阳周管段施工区域;
(2)项目部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新高速JXSG-2标项目经理部;到货地址:洛阳市新安县浙江交工施工沿线;
2.3交货期:SWCPL:2025.6-2025.7;HS:2025.6-2025.1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CATION_BIDDER">3.1 资质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适用于SWCPL包件)。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适用于HS包件)。
(2)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代理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销售公司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或品牌代理证明材料)。
3.2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工程项目中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SWCPL包件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HS包件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工程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同类产品总量应明晰可辨)。
3.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对于多合同包投标的,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多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多个合同包。参加多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06-06 至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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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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