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山南市江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泥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6-05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 |
PO42.5,散装 |
吨 |
8495 |
|
2 |
水泥 |
PO42.5,袋装 |
吨 |
100 |
注: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本次竞价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验收合格并经现场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若因其他原因,致使标的物实际供货数量与竞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税金、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时间:2025年6月30日,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3、交货地点:西藏山南市江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和要求:
1)标的物:普通硅酸盐P.O42.5水泥。
2)标的物必须满足《GB175-2023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如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3)标的物到货后,采购人根据报价人提供的原厂合格证、产品质检报告、磅单及其他资料,按批号及规格分批验收、检查每批标的物的外观和质量,要求标的物不得受潮、结块。
5、验收要求:
1)出现质量异议时将标的物存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市级或市级以上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估,并将结果上报至当地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报价人需无条件及时更换,更换过程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拒绝更换的,采购人不给予验收,并停止所有款项的支付。
3)采购人采用过磅形式进行验收,标的物合理磅差率为3‰,在合理磅差范围内以报价人出厂磅单为准,大于或小于合理磅差的以实际现场过磅量为准。
6、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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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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