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四分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云梦山路、凤凰山路三条道路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项目透水砖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6-05
一、采购条件

因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报价文件提交。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项目有三条道路及附属的跨河桥梁,分别为平原大道(凤凰山路-云梦山路)、道路全长约为347.8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60米,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照明、电力管沟、绿化等分项工程;云梦山路(平原大道-黄河路)、道路全长约为1018.7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31.5米,包括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照明、电力、绿化等分项工程;凤凰山路(黄河路-平原大道)道路全长约为959.7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30米,包括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照明、电力管沟、绿化等分项工程;桥梁工程(上跨天然一支渠)2座。

2、采购范围:透水砖采购项目

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盲道透水砖

29.8*29.8*6.4cm

平方米

500

 

2

盲道透水砖

25*25*6cm

平方米

540

 

3

盲道透水砖

29.8cm*14.8cm*6.4cm

平方米

800

 

4

透水砖

29.8*14.8*60cm

平方米

6250

 

5

透水砖

29.8*19.8*60cm

平方米

4600

 
 

合计

 

平方米

1269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持有标的物生产或销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所供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近期产品检验报告。材料的技术参数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技术标准。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样品:开标截止时间前请提供以下样品:灰色透水砖14.8*29.8*6cm、黄色盲道砖长29.8cm*宽19.8cm*6cm。若只进行报价不提供样品,或逾期提供样品的,或样品未通过认样小组的认可,采购人有权将其不列为中标单位。请投标人将样品用标签纸注明报价公司名称、生产厂家、产品品牌、规格型号等信息,并附送相应的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邮寄至: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原武镇古城村西靳庄4排7号封存(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原武镇古城村西靳庄4排7号;物资设备部,联系人:刘彦,联系电话:18237052669)。

4、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在招标阶段,若投标单位与水电十一局及下属单位存在恶意诉讼或投诉事件,对采购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单位有权驳回投标单位的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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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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