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城-湾头违章拆除及环境整治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城-湾头违章拆除及环境整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100%,折扣报价,报价超过最高折扣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包一:最高折扣100%;包二:最高折扣100%; 注:供应商可多包兼投。请各供应商按所投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评审时,按包一至包二的顺序评标成交,同一供应商只能成交一个包,不可选择。如同一供应商已成交前一个包的,则此包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成交,以此类推。

采购需求:

新城-湾头违章拆除及环境整治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投标函

10.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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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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